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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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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髮夾彎「轉半套」?
為何刻意漏掉工會顧問及產職業工會陪檢的權利?
 
大家還記得去年底勞動部發布的函釋嗎?當時的內容規定,勞檢時企業工會的陪同人員,需要是受檢事業單位所僱勞工,等於變相排除了企業工會僱用的會務人員,不僅弱化了工會的監督效能,更打壓了工會監督勞檢的權利。
 
當時我便要求勞動部做出說明,甚至祭出了 #凍結預算… 更多 ,就是希望能全力阻止勞動部這樣不當的函釋,最後職安署決議,在今年三月召開研商會議,如今結果出爐:
 
職安署新的函釋指出,只要是該工會雇用的會務人員,都可以陪同勞檢。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會議議程明明就有安排「產職業人員能否陪同勞檢」,但職安署仍未在昨日的函釋中做出明確回應,對於媒體詢問也僅表示仍在研議當中。
 
一直以來,勞動部阻擋產職業工會陪檢的理由,都是擔心勞檢時若有「外人」在,會有洩漏公司機密的疑慮;然而,過去根本就不曾出現這樣的問題,工會也說過,若資方在勞檢時真的有疑慮,可以當場提出要求,在哪些區域需要非公司人員迴避。
 
更令人生氣的是,職安署主秘林毓堂還以「現行法規已賦予產職業工會陪鑑權」為由,來作為推託。
 
現行產職業工會的陪鑑制度,是以勞檢員自行決定,並未規定受檢公司若無工會時,應有產職業人員陪同,更忽略了產職業工會參與的正當性,其實與企業工會的「陪同勞檢」效力有別。
 
另一個問題是,即便會務人員能陪同勞檢,但如果企業工會沒有經費僱用會務人員時,實務上都是聘用「顧問」來支援勞檢以及團體協商;但,以目前的新函釋,仍未放寬顧問陪同勞檢,也就等同於放棄了資源薄弱的企業工會。
 
勞動部看似轉了髮夾彎,說的好聽是「工會陪檢不限員工」,但細究函釋內容,其實還有很多事情被勞動部遺忘了。 我要再次呼籲,產職業工會及工會顧問陪檢的問題,請職安署持續和社會大眾及工會界進行溝通、正面回應大家的疑慮,別想用這個函釋草草帶過,唬弄、迴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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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世樺
    府院黨3大發言人連爆爭議事件,掀起PTT網友議論,網友認為3人的共通點是可被原諒、都是人才表現好,「綠色是墮胎偷吃的顏色… 更多」、「私領域都做不好,公領域要怎麼服眾」、「綠色是一定要原諒的顏色」、「這時候就私領域事務了」、「真的,跟丁丁一樣是個人才阿」、「發言人也有誣指店家的、現在又一個同住的,如果是國民黨早就被X下台了,綠色果然是原諒的顏色」、「丁允恭也是表現獲肯定」、「私領域不評論,評論別黨的時候倒是特別大聲。」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politics/1475205?from=Copy_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