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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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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長期以來,台灣與印度間的民間契約,可以在台灣簽,只要經過台灣法院的公證,印度會承認其法律效力。半年前開始,印度政府不再承認台灣法院的公證效力,企業界要與印度人(或企業)簽約又想得到印度的法律保障,必須飛到印度去簽、去公證。<br> 印度不再承認台灣法院的公證效力,原因是他的認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br> 這種事我質詢經濟部長、國安局長,他們連知道都不知道。過境孟買的馬總統,你知道嗎?你的國家剛在印度被降級,你去過境,又不發一語,豈非去背書、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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