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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台北市。 84,512 個讚 · 2,401 人正在談論這個。思瑤的LINE: @wusuyao (要打@唷) 電話:02-2820-5800 服務處:承德路七段196號 律師現場諮詢 法律服務時段 週一 18:00-20:00 週二至週五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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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今天,《政府採購法》終於完成修法三讀。
那是我第一屆立委任內非常值得驕傲的工作。
現在回想起來那場941天的奮鬥,眼眶還是濕濕熱熱的。 兩年後的今天,各部會、各級政府、各採購機關確實依據新法令採行「最有利標」、「設置採購工作小組」、「評委公開」、「裁罰符合比例原則」⋯⋯。
同時、「調升單位造價」「擬定基本工期參考」「檢討精進評審委員制度」「藝文採購另立制度」都看見具體進度,逐步推進中。 法修完了,採購亂象沒有一夕天下太平,採購環境也不可能一步登天。
政府的思維還在調整期,整體採購文化的翻轉也還需要相當時間。
這是我心知肚明的事,我也準備好長期奮戰。 法修完了,我的努力沒有停止,也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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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四點零九分三十秒,《政府採購法》修法終於完成三讀,從2016/10/1我召開第一場公聽會開始,歷經941天,召開大小超過50場、關於政府採購制度的改革會議,一路挺進。 兩年半餘的奮鬥終於迎來這一刻,雖然來得有點遲,但我們做到了。<br> 感謝建築改革社,以及各建築、設計、景觀、工程與藝文專業團體一起努力,感謝立院交通委員會的嚴謹審查,我們期待的改革,雖然沒有100%完美,但我們做到了。… 更多 改革終於啟程上路!我想再說一次,這不只是一次修法,而是攸關政府思維的翻轉,採購文化的重建。 以下三讀感言逐字稿摘要,獻給關心國家公共建設的每一位夥伴,當然,還有我最尊敬的陳邁老師。 《吳思瑤採購法三讀感言》 採購法終於修法完成。<br> 這不只是一次修法,而是攸關政府思維的翻轉。<br> 這不是100分的修法,但我們終於踏上改革之路。 1998年上路的政府採購法,專業界視為惡法,認為是影響台灣進步的阻礙,作為立法工作者必須嚴肅回應時代的需求。 20年的改革奮鬥,台灣終於能夠告別「防弊大於興利」、「便宜是王道」的落後採購思維,走向追求品質、崇尚專業、與國際接軌的新時代。 感謝建築改革社,以及各建築、設計、景觀、工程與藝文專業團體一起努力,感謝立院交通委員會的嚴謹審查,我們期待的改革,雖然來得遲,但我們做到了。 此次修法重點有五大面向: 一、防弊與興利同等重要,此次修法確立以最有利標取代最低標,追求品質,讓專業說話,我們終於能夠終結「劣幣驅逐良幣」的採購亂象。 二、導入外部力量,成立一定金額以上招標案的「採購前期工作小組」,將能大大提升各級政府採購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與專業性。 三、有好評審才有好案子!檢討提升採購評選委員會的公開、公平與專業,並建立必要的利益迴避及退場機制。 四、藝文採購排除適用、脫鉤處理,尊重藝文工作的特殊性並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 五、打擊不良廠商,但也要保護優質團隊。修法為防堵不肖廠商進行更嚴謹周全的法制配套,同時也務實檢討各項裁罰更符合比例原則,改善過去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人、這種不慎入人於罪的長久弊病。 我要將這次修法的成果獻給台灣公共工程界的人格者—陳邁先生。相信這一刻,陳先生在天堂裡微笑的看著我們,讓陳先生久等了,但我們終於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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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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