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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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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底渣埋農地案補破網】 農地不可回填磚瓦石塊等土方,卻可使用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摻點水泥粉變成的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環保署竟公然以行政命令牴觸農委會函釋? #要求環保署刪除不當條文
#要求農委會修法負起責任 針對彰化縣政府許可芳苑農地使用焚化底渣所暴露出的問題,今天我找農委會、環保署、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更多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和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等人來研商「農地回填土質原則」入法,以及刪除「 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七點第二項牴觸前項原則的協調會,希望能從法制面阻止焚化底渣再生粒料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名義「合法卻抵觸函釋」的方式進入農地,即合乎環保署管理方式,卻違反農委會函釋,避免農地土壤和地下水遭底渣污染。 今日協調會,我做了以下幾項結論: 一、請農委會儘速研議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將農地回填土質原則函釋內容入法,明訂農地可使用及不應使用之項目,包括不可用於填土的規範,並研議訂定罰則,以使地方政府和檢察體系有明確法令依據可資遵循及開罰,避免地方政府罔顧函釋、曲解法令,而不肖業者鑽法令漏洞,危害農地及農業安全。 二、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七點第二項牴觸農委會農地回填土質原則函釋內容,農委會支持連同第三項一併刪除,環保署則同意檢討修正,期會同農委會再研議。 三、建請環保署於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管理系統新增「用地類別」及「再利用機構」之功能欄位,以利各界查詢。 四、針對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使用於農牧用地問題,在環保署完成修法前,請督察總隊於一週內明確函告地方政府應 用於公共工程,且僅能用於道路基底層,若申請使用於非 公共工程,應加強審查,若用於農牧用地,應通報環保署和農委會,以避免濫(誤)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於農牧用地之案例再現。 五、請農委會和環保署先與內部法制單位討論修法可行性,並提出修法方向及草案,以利二週後再次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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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甘寧
    可以呼籲愛台灣ㄚ
    號召全民買爐渣
    買回去當培養土
    買回去讓小孩玩泥土
    買回去混水泥 幫家裡填填補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