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貼文
【著作「權」法第一式─靈光初現】開獎囉~ 哈囉各位親愛的粉絲們,今天小編要來公布答案,答對的粉絲一定都有定期收看我們的宣導漫畫和影片,超棒der~~~恭喜~~~(咚咚咚咚嗡嗡嗡)🎊👏
(1) 我完成了一部小說後,不需要另外申請或註冊就可以享有小說的著作權。------O (2) 家裡一幅清代狀元的墨寶是爺爺傳給爸爸再傳給我,我現在是這幅墨寶的「著作權人」。----X(著作權和所有權是不一樣的東西喔!擁有所有權不代表是著作權人~~) (3) 我和建築系的同學一起參加建築比稿大賽,結果畫出了外觀類似的建築藍圖,只要能夠證明我們都是「獨立創作之結果」,沒有抄襲或盜用,我們的作品還是可以各自享有著作權。----O
-----------------------------
🥳… 更多從答對以上題目的粉絲中,我們抽出的得獎名單如下:
「200元超商禮券」20組
Chun-chun Lin、Cynthia Tao、Ashley Lin、史丹尼、邱露比、羅婉妤、辛怡、王婉婷、Siou Ting Huang、施美蓮、Mike Tsai、許菡容、吳果果、Yachi Wei、Danny Chen、邱詩涵、曾瓊茹、廖婉淳、Eric Young、王如意 再來是超棒棒大獎~
「Printoss 手機相片列印機」3台
蔡瞬間、鄭伊涵、Kimmy Lin 恭喜以上幾位幸運得獎~~
🤜得獎公告與權益🤛
1. 請得獎人於108年9月13日前,以得獎Facebook帳號私訊原創我挺你粉絲團提供「得獎獎項」、「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寄送地址」等相關核對資料。(如因資料填寫不實、不正確而無法聯絡,或有冒用、盜用情事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
2. 主辦單位將於開獎後確認得獎者是否符合活動要求,不符者將喪失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再隨機抽出遞補得獎者。
3. 獎項贈品係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或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且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獎項更改或折換成現金。
4. 本活動獎項將以郵局寄出,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5. 參加粉絲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活動辦法及獎品之權利。
6. 本活動有不可抗力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與贈品之權利。
留言
  • 陳玫玫
    @{吳果果|100009598663711}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