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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台北市。 32,105 個讚 · 2,921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37 個打卡次。主司全國漁業行政事務,俾制定並落實執行宏觀且具前瞻性之漁業政策,期有效發揮行政效率,解決漁業相關問題,維持漁業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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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非洲豬瘟🐷
#9月1日至9月30日
#豬豬健康飲食1個月🥬
#檢舉違反業者最高獎金120萬💰
#全民動起來💪💪 ⚠再次提醒
#來源不明肉品不買
#可疑產品請丟垃圾車
#勿放入廚餘桶 非洲豬瘟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
☎通報專線 0800-03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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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堵非洲豬瘟 #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一個月 上次越南走私肉品查緝案截至8月26日,警政單位已清查上中下游通路,發現累計5317處。送至家衛所檢驗共81件,其中PCR陽性10件!😖雖然國內現有676場廚餘養豬場,已全面完成查核高溫蒸煮程序,公開場所放置的廚餘桶也已經全面移除,但是請大家仍需注意!🙏即日起至中秋節前夕是風險最高的防疫關鍵期,為了防堵非洲豬瘟藉由廚餘進入養豬場,#全面守住全國養豬場防線,8月30日起 #… 更多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 #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餵飼豬隻!違者最重裁罰300萬元!❌❌ 📢請養豬業者注意,暫停使用廚餘養豬有輔導措施:<br> 【飼料差額補貼 500元/頭】<br> 【轉型補助 2500元/頭】<br> 👉適用對象: 取得環保機關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者(676場)<br> 👉飼料差額補貼: 僅於暫停使用期間配合使用飼料者<br> 👉轉型補助: 自暫停之日起,10年內均使用飼料或酒糟養豬者<br> 👉申請地點: 地方鄉鎮市公所(頭數依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總數量換算) 📌不可使用於養豬之廚餘:<br> 家戶或事業所產生之剩菜、剩飯、蔬菜、菜葉殘渣、果皮、茶葉、咖啡渣、蛋殼、魚蝦蟹與貝類殘體、禽畜剩骨或廢食用油等混合排出物,包括食材料理前後之所有廢棄物,及過期食品。<br> 📌仍可用於養豬之物質:可分類完全,且可單獨排出之植物性廢棄物及其殘渣(如豆渣、果皮、蔬果渣、酒粕.....)。 在這個需要全面防堵非洲豬瘟的時候,民眾若檢舉違反業者,農委會提供檢舉獎金最高120萬元!#全民動起來💪💪💪 #國人不要從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肉製品<br> #若有可疑產品請丟垃圾車 #勿放入廚餘桶 詳情請看 https://www.baphiq.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InfoListWS&id=20056 非洲豬瘟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br> ☎️通報專線 0800-03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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