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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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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修法,人民「居住權」有保障?】 行政院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修法草案,主要是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而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物,若無法及時排除危險狀態,危及民眾安全,授權地方政府可準用《建築法》第81條辦理,予以強制拆除。 要如何判定建物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目前政府是依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由建築物所有權人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辦理。… 更多 過去的實務經驗,在建築法第81條的規定之下,經過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鑑定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且「無其他補強辦法」之建物,才會進入「通知停止使用,命其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的相關程序。 但是,依照現行院版草案條文,遇到海砂屋或是耐震不足的老舊建築,將會進入強制拆除的程序,如果還有其他結構補強辦法的話,可能會造成誤拆的情形。未經協調強制拆除的情況下,民眾可能會產生疑慮,衝突或許就此產生,我們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相對也無法保障民眾的居住權。 希望內政部再好好思考,行政單位也應該要落實政策說明與溝通,找出相應的協調機制,來避免誤拆的情況。 -------- 🎬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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