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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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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溯及既往」不該是交通部消極管理交通秩序的藉口
 
交通部是一個很神奇的部會。大家都知道的法律概念,到這裡就會變成另外一種東西。
 
今天特別利用質詢時間,來討教交通部獨創的法律見解。
 
修改「後」的法律,不能去處罰修改「前」的行為,這叫「不溯及既往原則」。
 
但是到交通部手裡,就會變成:修改後的法律,只能管理新符合資格的一群人,已經有資格、有駕照的,通通不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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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提案修法,持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該考照就去考照。
 
交通部說,修法後取得的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但是修法前取得的,建議還是可以繼續騎。理由是為了縮小打擊面。
 
?????
 
同樣的,高齡駕照全面納管,只管理2017年7月1日還沒滿75歲的。當年已滿75歲,現在快滿79歲以上的長者,恭喜你,要繳回、要繼續駕車,隨便你。縮小打擊面嘛。 
 
這叫做 #消極管理,以不變應萬變。
 
這叫做 #麻木不仁,以不溯及既往為藉口。
 
根本是亂講一通,推諉卸責的說詞。
 
有這種交通部,能夠積極管理交通秩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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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張仁騰
    公路總局很可能跟你說

    委員啊

    信賴保護原則內
    虧你還律師
    (設計對白,理性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