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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突破盲點!若通過反同專法,會對異性伴侶造成不平等?
 
婚姻平權專法倒數時刻,今天是 #林岱樺版「同性結合版」併案協商後的第一次黨團協商,輪到林昶佐 Freddy Lim委員發言時,指出了反同專法的重大盲點!
 
如果最後通過的是賴士葆版的「同性家屬」或林岱樺版的「同性結合」,5月24日後,是否反而會讓同性伴侶,能選擇以 #民法結婚 或 #專法結合,異性伴侶卻只能選擇以民法結婚,進而造成對異性伴侶的 #… 更多歧視性對待?
 
林昶佐委員指出:
 
1️⃣ 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明白指出,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不限於「異性二人」,立法院應於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相關立法; 2️⃣ 國會通過立法,卻給了同性二人「結合」或「家屬」這類 #不等於婚姻 的伴侶關係; 3️⃣ 因此,5月24日後,同性二人既可以選擇憲法保障的「以民法結婚」,也可以選擇「以專法結合」; 4️⃣ 反之,異性二人只能選擇「以民法結婚」,變成權利保障更少的一方,也就是歧視性對待。
 
對照其他國家的立法例,這個疑慮確實有可能發生,例如,英國最高法院去年指出,目前「民事結合」僅限於同性二人,卻禁止異性二人「結合而不結婚」,這樣的規範充滿歧視性;法國也有「婚姻及伴侶雙軌制」供大家挑選,不分性傾向都獲得同等保障。
 
針對這樣的疑慮,我們在黨團協商中提出後,其他黨團也認為確實有同樣問題,需要法務部與司法院做出說明。
 
我們必須呼籲,無論是協商及表決時,都應該秉持憲法意識及專業,平等保障不分性向的結婚權益。切勿為了其他考量,刻意不在法規裡頭保障同性結婚的權利,反而製造更多的不平等。
 
最後今天協商並未進入實質內容,立法院長最後裁示5月14日再次協商,5月17日進行表決,希望大家持續關注,時代力量也會持續堅守平權底線,讓不分性向的朋友,都享有平等的結婚權益!
 
時代力量堅守釋憲闡明的人權底線,並嘗試納入更多保障,如同我們過去說明過的,「釋字748施行法」就是婚姻平權及公投結果折衷後的最終底線。
 
此時此刻我們必須共同關注,別讓違憲的歧視惡法,以虛偽的折衷名義通過,傷害台灣對平等人權應有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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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VpuHEy #別為了遮掩歧視
#製造更多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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