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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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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礁到底誰來管?】 「海岸管理法」104年公布施行,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第12條明定,若符合一定條件,應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實施保護計劃,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之使用。 今天質詢時,內政部推說因為有文資法、動保法、森林法、漁業法…等各項法令在規範,所以沒有制定相關計畫。但海岸管理法第13條第3項明明規定,即使有其法律規定,但「為加強保護管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擬訂禁止及相容使用事項之保護計畫。」… 更多 也就是說,即使部分海岸受前述各項法令保護,主管機關還是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來擬訂相關保護計劃,如果內政部早一步擔下這個重責大任,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保護現有藻礁區域,三接就可以提早做其他規劃,後續的爭議也可以免除。 但是,很遺憾的,內政部部長徐國勇今天在答詢時,還是把責任推卸給海洋委員會跟桃園市政府。 內政部到底知不知道誰才是「海岸」的主管機關?甚至在去年12月,內政部還配合光電業者修正「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將原本申請或累積利用面積未達1公頃免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放寬到5公頃。 我強烈要求內政部,身為全國海岸主管機關,應該拿出身為主管機關的態度,落實海岸保護,不要再讓用地機關或利益團體予取予求。 🎬質詢影片:
https://youtu.be/Oz8H_BqQkyk -------- 📰相關報導:
https://reurl.cc/jq9G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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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清玉
    [海岸管理法] 立法基於保育,防災,永續發展的功能。且是上位法律,內政部應做上位規劃,而非淪為被動,任意放… 更多寬,恐讓重要棲息地遭忽略,亦即現有陸域緩衝區內,5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將無須送海審會審查。
    這次國民黨團提出3點要求:
    第一. 三接工程立即停工,不得在828公投結果出爐前,連夜趕工,將藻礁破壞殆盡,屆時縱使反三接公投通過,遭破壞的藻礁再也回不來。第二. 蔡英文,蘇貞昌公開宣示,必須尊重公投結果。這次護藻礁公投,蔡英文必須公開承諾,以
    總統的高度和身份,尊重公投結果並且遵行。第三. 民進黨政府立即尋找替代方案,其實國民黨和環團都不反對三接站,反對的是在千年藻礁上設置。國民黨團副書記李德維表示,護藻礁公投即將成案,828通過的可能性不低,經濟部,中油必須立即停止大潭三接工程,不要等到護藻礁公投通過後,藻礁已破壞殆盡。行政院必須維護人民公投權利的責任,呼籲民進黨,不要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打擊真正愛台灣的好朋友,就讓所有公投案在828放在國人面前,由人民做出抉擇,這該是民進黨應該有最起碼的風度,不是嗎??註: 藻礁公投連署,讓各方可以有機會對話,社會大衆才能好好思考選擇其中的權衡,而非操作成二元政治對立, 【民主成長和能源轉型,我們的確都在十字路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