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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 台北市。 104,096 個讚 · 44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88 個打卡次。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 2015年起,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將在facebook與大家互動,讓意見溝通與交流更為直接、即時,盼您和國發會一同集思廣益,為台灣擘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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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房地合一稅2.0三讀通過✨】 為了遏止房價不當哄抬,落實居住正義 ,政府去年12月提出「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更多 」,除了已經上路的第一波方案(包括內政部稽查紅單炒房、修正實價登錄三法,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金管會督促銀行採差別或審慎授信,央行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等措施),第二波「房地合一稅2.0」方案,今(9)日上午也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將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改革六大重點快速看👀
1⃣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延長個人房地短期交易所得課重稅(35%、45%)的持有期間,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但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5年、非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2⃣法人比照個人課稅:營利事業比照個人,按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分開計稅,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進行房地短期交易避稅。但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5年、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3⃣擴大房地課稅範圍:將「預售屋交易」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納入課稅,抑制預售屋炒作,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4⃣土地漲價總數額設上限:「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數額為限,防杜高報土地移轉現值來增加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5⃣以下5種交易不受影響:
♦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
♦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
♦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之交易,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新臺幣400萬元。
  
6⃣施行日期: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
  
🔎更多資訊請參考 中華民國財政部「房地合一2.0 專區」:https://www.mof.gov.tw/houseand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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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Chen Ephrin
    靠北鬼房價(買房/賣房/租房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