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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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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2「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2020-05-20
 
各位朋友大家新年快樂,在這邊祝賀大家2021年事事順心,日日有力。
 
而在今年1月1日起,隨著標檢局正式將區間測速納入檢驗辦法,公路總局與各地方警政機關的區間測速也將在這個新年過後正式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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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去年5月之時,我有機會與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討論當初關於區間測速之問題,在當時時空背景之下,區間測速儀器並未納入標檢局的法定度量衡器,致使開罰沒有公信力的問題,要求交通部於修法完成前停用區間測速。
 
不只如此,我還詢問了公路總局關於速限設置的問題與合理性,並提出了索羅門曲線,指出自由車流中PR85~PR90,是事故率曲線的低點,應為最佳的行車速度。
 
而當初運研所副所長,竟跟我表示回去還要理解,但運研所於2000-2001年卻有針對西濱快速道路自由車流速率之研究方案,面對我的詢答,一問三不知,讓人相當無語。
 
詢答中次長也跟反覆提到「公路設計標準分類」中各公路等級的「最低設計速率」,來說明速限制定的依據。
 
這其實是相當不合理的,因為公路等級只規定「最低設計速率」,也就是說這條路的道路設計「至少」要能跑到多快,並不是「最快」能跑多快,當然,也就不能是速限的依據來源。
 
而如今公路總局與警政機關,如同食髓知味般的從北至台北萬里,南至屏東佳冬,廣設區間測速執法區段,卻不見相關單位針對該路段速限是否合理之問題作檢討。
 
我也要在這邊呼籲公路總局與運研所,我了解區間測速也只是一種執法手段,但在設置區間測速前,應通盤檢討該路段的速限設置的問題與合理性,運研所應盡自己職責,研究該路段之自由車流速率,抓出速率中PR85~PR90,合理制定該路段之速限!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wE8dXjlSQ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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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 2020 05 20 邱顯智質詢精華字幕版

【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 2020-05-20@交通委員會關於區間測速應納入國家標檢局驗證、檢定後才可以執法的修法提案,今天終於在交通委員會排審了。具體進入法案討論前的詢答,我提出兩個問題來跟交通部討論:1...
留言
  • 林煜翔
    說難聽點公職事務官過太爽了
    頂多調離單位 或職位
    完全沒人監督
    甚至不能革職
    跟革職後轉任為… 更多
    聘員雇員
    只想穩穩退休辦退休後
    在轉任雇員聘員
    繼續領薪水

    建議委員應該立法 增加這些人
    競爭力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