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台北市。 16,382 個讚 · 1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65 個打卡次。本總處作為行政院人事政策幕僚,以「優質人事服務、卓越公務人力、共創廉能政府」為發展願景,積極擘劃符合時代之人事制度與政策。
貼文
110 年 01 月 18 日 - 事求人最新機關職缺資料 - 本日新增職缺查詢
超連結 WEB3.DGPA.GOV.TW

web3.dgpa.gov.tw

留言
  • Bo Dhi Yang
    根據歷年(101年起)員額評鑑報告,無工作項目、無工作量之公務人員,占政府員額很大的比例,明顯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但人… 更多事行政總處主辦員額評鑑多年,卻視若無睹,人事長是否瀆職?!

    一、無工作量者,依法應受懲戒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7條規定,每位公務人員均應有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又依同法第6條及職等標準規定,簡任官之「工作職責」包括:
    (一)負責本機關「艱巨工作」或「最繁重工作」。
    (二)負責本機關「施政方針、政策、施政計畫、業務方針、新觀念、新制度」之建議、創新等工作。

      但自101年起,歷年員額評鑑報告均發現:簡任官大部分皆無「工作項目」及「工作量」。另在「機關檔案目錄」中,亦無其相關之工作檔案。這些人,未善盡法定工作職責,明顯失(瀆)職!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怠於執行職務者應受懲戒。爰各機關無工作量者,疏於職務、未盡職責,依法應受懲戒!

      又「工作」占公務人員考績比重65%,沒有工作量的人,其考績分數最多35分(丁等)。依「考績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應予免職!

    二、偽造優良事蹟者,應送法辦

      「員額評鑑」無工作量,「機關檔案目錄」亦無相關工作紀錄,這些公務人員並無工作事蹟可言!但在「公務人員考績表」中,甚至「模範公務人員事蹟簡介」、「傑出公務人員事蹟簡介」中,這些人卻又有優良事蹟?

      這些事蹟係屬偽造、憑空杜撰,應追究「偽造公文書」之刑責;其涉有詐領考績獎金及各種公務員獎金之嫌,應追究「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之刑責!

    三、無制定政策或施政計畫之簡任官,應予調降官職等

      建議、創新、決定本機關政策,為簡任第11至14職等公務人員之工作職責;建議、創新、決定本機關施政計畫,為簡任第10至14職等公務人員之工作職責。(參照「職等標準」所定各職等職責)
      依職等標準之規定,職務職責未涉及制定政策者,官職等應予調降至十職等(含)以下。職務職責未涉及制定施政計畫者,官職等應予調降至九職等(含)以下。
    (1100118)

    機關檔案目錄:
    (依檔案法第8條規定,機關檔案目錄應定期公布之。)
    https://near.archives.gov.tw/cgi-bin/near2/nph-redirect?rname=tree_explorer&fbclid=IwAR1kGLjlqoua6EDNi2D8Of3rxFVVoZAb2_JvsszJtg1GHgvLNjUiWkB_mvo#/directory-browsing/dire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