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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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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一小時的加班也是加班&照實統計加班時間】
 
今天上午,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和司法院秘書長討論兩個關於司法人員加班的問題。
 
【問題一:未滿一個小時的加班不算加班?!】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加班時數計算的問題。
 
依據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第10點第5款規定:「加班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未連續滿一小時者,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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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有人加班了50分鐘,能不能申請加班?不行,除非再多撐10分鐘,連續加班滿一個小時才能算。
 
那如果加班超過一個小時呢?不好意思,沒有到兩個小時的話,分鐘的部分也會被無條件捨去。
 
這樣不合理的規定,行政院早就進行了檢討,並從108年開始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
 
我也建議司法院秘書長,應該研議比照辦理,讓同事的辛勞可以得到回饋。秘書長也答應,回去會進行研議。
 
【問題二:司法院的加班時數不是真的加班時數?!】
 
第二個問題,涉及到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統計的老問題。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司法是血汗司法。不過,到底是多血汗呢?
 
依據司法院2006年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資料,當年台北地院和桃園地院,法官每周平均工時就將近60小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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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Z Stock
    台灣職業自由,真的不爽老闆就直接換工作就好,若規定的太死,反而造成企業困擾。會提這樣子建議的立委在我看來就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