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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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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被老闆隨便轉換投保單位嗎?小心年資被放水流!
 
今天要來和大家介紹兩條極度需要(しなさい)勞動部盡快正視的法條——勞動基準法第57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和勞動基準法第28條(有點長點這裡看:https://reurl.cc/Y6Qg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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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行法下,惡質雇主往往透過隨便轉換勞工投保單位的方式,來達到節省稅費或規避累計年資的目的。也有的雇主,為了切割責任,每一間分店就設一間公司。這種狀況下,勞工辛苦累積的年資在投保單位切換之間,可能就造成年資計算的問題,甚至連請求工資墊償基金的權利,也被放水流。
 
今天早上,我和 王婉諭 委員、輕適能健身房受害教練一起召開記者會。故事是這樣的:輕適能健身房無預警倒閉,旗下許多員工沒有被事先告知,也拿不到資遣費,只能轉而向勞保局依法申請「積欠工資墊償資遣費」,卻因為雇主一間分店就設立一個公司的經營模式,導致在聘用過程中轉換分店的勞工年資被切斷,勞保局也只以形式上最後投保單位的年資計算勞工得請求的金額,導致勞工權益受損,更求助無門。
 
受害健身教練表示,他從2016年開始,便任職於輕適能健身房,但今年1月底,公司卻無預警倒閉,也未發放薪資、資遣費。4月間,他向勞保局申請發給墊償後,直到10月才收到勞保局的電話,告知因為教練先前「調店」的緣故,年資不得累計計算。讓原本應該是4年多年資的資遣費,只被算8個月的時間。
 
身為全國關廠工人的律師,我深感錯愕,經過關廠工人多年的抗爭,才在勞動基準法的第28條,為全台勞工爭取到不只是薪水、也包含資遣費的墊償。現在卻發生這樣的狀況,害勞工無法完整地獲得薪資墊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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