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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高雄市。 139,664 個讚 · 49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658 個打卡次。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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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小知識 沒有萬年稅單篇】3/12-3/13
真的沒有萬年稅單!!!
對核定稅捐不服~1️⃣可尋求納保官協助或是2️⃣備齊單據申請複查唷~
⭐️問題來了來了~
1.如果還是不服復查決定~依法還可以如何處理呢?
2.請問申請復查的法定期間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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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許照穗
    1.(1)
    核定稅額通知書上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時,應在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隔天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 更多 (2)
    核定稅額通知書上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時,應在核定通知書送達隔天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3)
    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來不及申請復查時,可以在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證明,並同時補申請復查,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超過1年者,就不可以申請了。
    2.應於計徵滯納金之期間(30日)屆滿之翌日起算30日內提出申請。
    @{Hui Ling Ts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