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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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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我只問一句,紅單收訂算不算銷售」
 
大新聞!花次長終於感受到國人的憤怒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一些個案狀況,真的讓國人憤怒了,內政部不排除結合行政院消保處,地方消保官、建管單位一起進行大規模聯合稽查,遏止這波房市歪風。
 
正巧,我今天中午邀集行政院消保會、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政司的同仁,來討論預售屋購屋預約單(紅單)的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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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很簡單,建商收下訂金開出紅單,到底算不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的「銷售」?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如果紅單收訂不算銷售,那內政部所謂的大規模聯合稽查,到底要查什麼?
 
結果,內政部表示,「紅單收訂」很難說到底是不是銷售。我只問一句,如果這不是銷售,什麼才是銷售?
 
紅單是什麼呢?就是一個購屋預約單。先付一小筆訂金的人,就擁有房子拿到建照真的可以簽約預購後,和建商締結買賣契約的權利。
 
在法律上,紅單就是建商和買受人締結「預約」,約定之後要締結買賣契約的本約。甚至,如果這個「預約」的的內容,具體到根本就達到買賣契約的程度,比如說,註明樓層、坐落、坪數、單價、總價,那就是買賣契約本人了,根本不是什麼預約。
 
希望主管機關搞清楚,當「紅單」成立的時候,消費者已經付了錢,建商也有締約的義務。如果連這樣都不叫「銷售」,那我看不如把這條規定廢除算了。內政部直接來開法律學分班,教教大家什麼是買賣契約和預約如何?
 
什麼不排除聯合大稽查?先確認紅單是銷售,再來大稽查紅單銷售,我不排除發聯合大雞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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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林義傑
    叭叭~~委員講幹話啦, 時代力量明明沒有錢可以發雞排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