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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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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國家重大建設談清楚,再來告訴我憑什麼為它開後門?】 張大政委昨天又在臉書上針對其督導的國土計畫法發言了。
首先我要說,
對於「縣市政府」需於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後兩年提出縣市國土計畫,
也就是法律通過後近五年時間(2015.12~2020.05),
若地方政府仍然準備不及,要延期,我沒有意見。 但是要延多久,可以討論,但總不能「無限延期」吧?
內政部研議結果也只是希望延一年,
到了張政委手上版本變成一個沒有明訂期限,空白授權的法條,
沒有公布縣市國土計畫就無法執行法律,… 更多
這樣不是架空國土計畫法,什麼才是架空? 另外,張大政委張冠李戴的說,
「國土計畫法逼得人民人民被迫變成罪犯,
因為台灣最多最大的犯法案件就是「違反土地使用規定」。」 請問張大政委:
① 延長縣市政府提出縣市國土計畫, 就不會有人民違反「土地使用規定」了嗎?
②「國家重大建設」可以不受限中央十年、地方五年的國土計畫檢討變更規定,這跟人民使用土地有什麼關係? 政府自己要圈地,要開發,不用把人民拿出來當擋箭牌!
因為在這些「重大建設」之下,
受害的常常就是第一線的在地人民與破碎受污染的環境! 請告訴我,
重大建設為什麼可以不用走這套制度?
請告訴我,
重大建設具體內涵是什麼?
滿足重大建設的要件是什麼?
投資多少金額以上?帶來多少就業機會?增加多少GDP?
一個連定義都沒有的重大建設,
為什麼可以耍特權超車走捷徑卻又不告訴大家車上到底載的是什麼? #有權又免受立院監督的大政委很爽吧!
留言
  • 徐豪良
    請委員監督,下一代的未來靠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