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貼文
歡迎律師們跟醫界一起奮鬥(揮手) #我記得明明不是住在共產國家啊🤔
分享 2020 台灣律師隊
【台灣律師隊堅決反對司法院版「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 各位律師應該都有收到司法院於109年6月9日發函給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函文,該函文請全聯會對「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表示意見。 台灣律師隊認為目前的支給標準有以下問題:<br> 1.訂定上限金額的計算方式不明。<br> 2.過度限制自由市場及律師執業。<br> 3.對律師公費將產生無正當性的錨定效應。… 更多 司法院應該明確說明此草案,且應該在全國律師聯合會組織完成後再讓全律會有實質參與表示意見之機會,否則不具最新的民意基礎。 _ #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之依據及內容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13條規定:「律師酬金為訴訟或程序費用之一部,應限定其最高額;其支給標準由司法院定之。前項支給標準之擬訂,應參酌法務部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意見定之。」依據本條立法理由,因商業事件審理法制定後此類事件為律師強制代理事件,屬訴訟費用之一部分,應訂定最高額。而此額度應由法務部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意見後訂之,此為本次司法院訂定「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之法律依據。 本次司法院訂定之「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草案」,就商業訴訟事件規定律師酬金應為訴訟標的金額百分之三以下,最高不得逾新臺幣500萬元。就商業非訟事件,不得逾新臺幣50萬元。 _ #司法院訂定本酬金支給標準計算方式不明且過度侵害律師執業 就前述律師酬金支給標準,司法院完全沒有說明其係依據何種方式計算得出此一金額、沒有提出客觀的合理數據。… 更多
留言
  • Mu Chi Huang
    司法院有澄清稿,賤保還在硬幹: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93-234505-6… 更多64ad-1.html?fbclid=IwAR1bqX3vazDiHPN9fcHaRpn7aPoSmj_tGGVIPFdDKSVC_PsrWkYsJn4ui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