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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品妤。 169,605 個讚 · 10,194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賴品妤!民進黨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法委員。 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 的好朋友! 汐止服務處:汐止區大同路二段493號 瑞芳服務處:瑞芳區明燈路二段40號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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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修民法成年十八歲,關注年齡政治主流化!】
 
今天很高興接受洪申翰 Sun-Han委員、周春米 立委委員的邀請,與鍾佳濱委員、蘇巧慧委員以及眾多關注青年權益的民間團體和青年代表,一起參加「下修《民法》成年十八歲,關注年齡政治主流化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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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下修《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已是大勢所趨,我們民法當初參考日本、德國而制定,世界各國為了讓政策更貼近年輕族群,不僅陸續將投票權下修至18歲,也早已陸續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就連我們當年師法的日本,未來也將於2022年正式下調《民法》成年年齡至十八歲。
 
我身為教文委員會委員,接獲許多年輕選民陳情,他們反應18歲是邁向人生新階段的時刻,不論是進入大學或職場,都要開始學著自主獨立,然而從銀行開戶、申請學貸、房屋租賃都還需要父母同意的狀況下,對眾多離鄉背井年輕人,平白增加不少往返成本,甚至因為家庭內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抑或是與原生家庭有相處上的矛盾,導致爭取監護人同意上困難重重,造成年輕人機會白白喪失,也剝奪了他們的自主權。
 
試想,一位年滿18歲台灣公民,他可以決定要跟心愛的人結婚、出社會工作,可他卻無法自行去銀行開戶領取第一份薪水,甚至無法登記成為寵物飼主,這種法律邏輯是否顯得十分荒謬可笑?因此我認為修法勢在必行。如果說下修投票年齡難度太大是因為必須修憲,那修正民法則容易許多,目前相關提案也已通過一讀並送入委員會,我們希望在這個會期就能補足這塊法律上漏洞,還給年輕人一套權利義務相符合的律法,真正落實世代正義。
 
#下修民法成年十八歲 #還權於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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