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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 台北市。 1,993,415 個讚 · 60,128 人正在談論這個。 ECMO,外科重症,臺北市長,興趣是建立制度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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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恢復線上教學回答一個關鍵問題: 為何未親自開立器官捐贈移植者血液檢體檢驗醫囑,及未親自判讀與複核檢體檢驗結果?
Ans:
1.國際移植醫學規範與現行衛生署修訂的法規依然無此規定。
器官移植分秒必爭需要團隊分工合作,依據當時的作業情況,要求不是器官移植執行者的柯文哲必須親自開立檢驗單和判讀檢驗結果,既不合理也不可行,國際移植醫學規範也沒有這種要求。以和器官移植相似的捐血作為例子,這種特殊診療行為,捐贈者捐贈血液後,捐贈之血液必須作各種病毒之血清學檢查,通過檢查之後才能給各醫院申請使用。檢查項目有台灣官方統一之規定,捐贈之血液由工作人員直接依照規定作檢驗,並不需醫師開立檢驗單。檢查之結果若為HIV陽性,依照常識也不會用於輸血之用。事實上器官捐贈前之血清學檢查也有台灣官方之規定,即所謂之『急八項』:(anti-HIV,HBS,anti-HBS,anti-HBC,anti-HCV,STS,anti-HTLV-1,anti-HTLV-2),這些是所有的器官捐贈者都要檢驗的項目。檢查之結果將決定直接放棄器官捐贈或者該器官只限於特殊的受贈者,這些都有官方明定的固定規則,不會因人而不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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