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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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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營造優質經商環境,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人長期關注我國經商環境,致力提升國家競爭力之法制。有鑑於104年的全球經商環境報告,關於法院解決紛爭的效率部分,臺灣在全球189個國家中排名僅第93名,落後新加坡、韓國、香港,甚至中國,社會各界大力倡議設置商業法院。為回應社會各界倡議,使商業紛爭能迅速、專業獲得解決,並提升臺灣國際競爭力排名。因此,本人非常贊同司法院提出設置商業法院的構想。 … 更多 司法院從104年2月13日成立「推動設置商業法院小組」,開始推動設置商業法院,並陸續派員出國考察美國、日本、荷蘭、丹麥等國制度,並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於105年5月22日決議的結論,研議設置商業法院遴選專業法官,並制定民事訴訟法的特別程序法商業事件審理法,期能專業、迅速、一致且具可預測性的處理重大商業紛爭。 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商業事件審理法共計81條、並修正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完成設立商業法院。將來重大商業事件由商業法院審理,採二級二審制,商業法院是第一審、最高法院是第二審。至於受理商業事件的範圍,初期僅限於第2條第2項第1至6款所定之事件類型,但同項第7款賦予司法院將來可視商業法院受理案件之具體情況,適時增加指定其他商業事件亦由商業法院管轄,讓商業法院解決紛爭之機能,得到最大的發揮。為了審理能迅速有效率,採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當事人一定要委任律師代理才能在商業法院進行程序。為了落實專業審理,商業法院應遴選具有商業專業的法官,且設置商業調查官,協助法官蒐集、分析商業專業資料及問題。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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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瞿柏原
    你這關說裝正義柯建銘,你拿多少了,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