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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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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兩天,健保署還在平行時空自說自話?
 
昨天晚上,陳時中部長召開記者會,隨後健保署在晚間9到10點發布兩個懶人包,重申自付醫材差額上限的政策不會改變。坦白說,衛福部跟健保署的態度非常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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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健保署的這張圖來說,「二焦點人工水晶體」有15種品項,結果有12種超過核定費用上限,只有3種遠低於上限。健保署說這是同一類的醫材,功能療效都一樣所以可以訂同樣的上限。你相信特別便宜的這3種跟其他12種的功能相同嗎?健保署有什麼依據可以這樣說?
 
任何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天花板蓋下去,結果就是12種品項退出市場,剩下3種低價品項形成寡占,隨時都可以漲價向費用上限靠攏。結果健保署竟然說,「價格高的品項如退出市場,並不影響病人權益」?這倒底是什麼平行時空?
 
陳時中部長是有sense的,他說收費上限會限制醫療發展,所以一向不是很認同牙材設收費上限。
 
不過陳部長又說,這次的醫材自付差額有前提,至少規劃溝通1年半,所以不一樣。
 
但是我去看2020.05.21健保署的健保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擬會議,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就說:「健保支付上限未調整,對健保總額預算無財務衝擊,又自付差額特材非僅限眼科特材要核定自付差額特材費用,爰難以品項別訂定費用,另依功能類別核定費用,品質應如何確保。」
 
醫界反對的理由很明確具體,健保署有回應嗎?有調整嗎?當然是沒有。如果是這種「反正我就要做不過你有意見還是可以說」的溝通方法,溝通10年也沒有用。
 
我要呼籲衛福部,不要再說什麼「醫事團體若有質疑品項,可於這一兩天向健保署表達意見,將交由專家進一步討論」的幹話了,暫緩實施自付醫材差額上限,好好跟各界代表討論,該踩剎車就剎車,不要拿病人的權益開玩笑。
 
傳說中的溝通: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特材部份第44次(109年5月)會議紀錄:
會議記錄:https://bit.ly/2zqnHNR
議程及會議資料:https://bit.ly/3fhlQdw
圖片
留言
  • 邱顯智
    換成汽車更好懂~

    來源: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1930194.A.8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