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貼文
昨天上午,與一百多位精神、復健、心理、司法、社福、警政領域的專家們一起參與線上會議,討論日前因為殺警案判決引起社會討論的議題。 原訂二小時的議程,在大家很精簡發言的情況下,還是開了三小時;但是凝聚的意見與共識,多數其實非常一致。資源不足、民眾理解不足、部會間缺乏平行整合與合作模式,法律細節與社會現況的差距等。… 更多 我很榮幸擔任最後討論的評論人,其實不敢說評論,而是以過去四年在立院簡短的經驗和想法,整理一下未來政府、民意代表、專業團體之間,可以推動的方向。 簡單整理今日發言和筆記,作為大家參考。 > 法律與法規
針對「刑後處遇」,目前僅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強制醫院設置標準」,因為目的和宗旨以及資源屬於「醫療」,因此這個設置標準是在 #衛福部 的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設置標準中其實是以醫療院所的人力配置和環境規範為主,但卻缺乏考慮「刑後處遇」的「犯罪加害人」除了心理認知或精神能力上的治療需求之外,其實可能還有反社會人格或者暴力犯罪風險,在對於醫療人員的保護上只有「戒護」人力而沒有「防護」人力,也缺乏除了醫療之外,可能還是有需求的「教化」和「刑事行為」的相關資源。這還是已經有法律規定的「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處遇」的部分,這次關於精神疾患患者刑事案件之後的「司法精神病監」設置標準,是還沒有在衛福部或法務部的法規裡面的。而這部分,可能需要在目前已有的「保安處分執行法」中有某些細項修法,讓慢性精神疾患犯罪加害人有比較明確而且較長的持續評估和刑間刑後治療法源。… 更多
圖片
留言
  • Chris Chi
    希望有更合理的法律,不要再有那種極度荒唐的判決,生病無罪但不接受治療不按時服藥病人有責任義務不應做為無罪的推諉之詞,腦歹戔法官連這種基本道理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