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呂玉玲, 台北市 (Taipei, Taiwan) 。 25,822 個讚 · 2,288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呂玉玲,傾聽您的聲音,關心您的需要!
貼文
【道交條例三讀修正 重懲酒駕踏出第一步】 稍早,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案,經過數日的協商,終於三讀通過,而我推動的道交條例第35條修正,也就是提高酒駕罰鍰、酒駕累犯加重裁罰、同車乘客連坐罰,均在此次修法中通過,為社會大眾要求重懲酒駕走出了修法的第一步。 此次修法主要是修改道交條例中的行政罰,修正重點有: *酒測拒測和拒檢者從原本罰9萬調高至18萬元。… 更多 *肇事或致死人者,應寂沒入該車輛,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駕照;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酒駕累犯致死或重傷等情事發生,依法得沒入該車輛。 *酒測罰鍰累加重罰,酒駕拒測、拒檢者,處18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果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依照汽機車分流處9萬元或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案前次違反罰鍰加罰9萬元,以此累加。 *汽機車駕駛者檢定酒測值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因酒駕吊銷執照重新考照的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可處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為解鎖者,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在今天道交條例修正後,對重懲酒駕是走出了第一步,後續還有刑法相關修法,其中我提案刑法185-3的修正案,將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刑責比照刑法271條的故意殺人罪來論處,最高可處死刑,預計周四將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我也會參與審查,透過重懲,來杜絕僥倖心態,不要讓悲劇一再重演。 【相關新聞】
嚴懲酒駕!立院三讀《道交條例》 重罰
累犯強制加裝酒精鎖 https://goo.gl/3r5VRz 下一波修法 首次酒駕致死就死刑? https://goo.gl/j85aQL 聽見我的聲音【Youtube訂閱】
→https://reurl.cc/51NWM 傾聽你的聲音【LINE】
→http://line.me/R/ti/p/%40kkf9227x
圖片
留言
  • 何國雄
    酒駕害了不少家庭破裂支持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