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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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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交通委員會再度審查《鐵路法》修正草案。
 
我帶大家回憶一下。2019年8月,高雄三塊厝站列車因過站未停,在沒有通報行控中心情況下,司機員私自關掉ATP、加速倒車回站,並差點在近百米與後方自強號釀成追撞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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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故雖然在去年8月6日發生,當時台鐵竟然遲至一個半月的9月21日,經看不下去的爆料者揭露才上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本辦公室因準備質詢,去函要求台鐵提出移交行車紀錄器的公文時,更發現後方險遭撞擊的自強號列車行車畫面,竟然早經覆蓋滅失、完全無法挽回。
 
完全沒有畫面,這個實在太扯了。所以,我參考《銀行法》、《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修正動議。
 
依照銀行法的監理規定,各銀行針對保全防護系統、監視錄影系統均有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一般錄影像檔案應保存二個月、對於更重要的新開戶櫃檯、自動櫃員機部分更應至少保存六個月。攸關全國人民乘車安全的台鐵,當然要比照辦理。
 
原本台鐵非常抗拒這樣的修正,原因竟是因為台鐵每日列車達上千班次,抽取儲存的成本太高,不斷要求將條文改為僅「事故發生之列車」加以保存就好。
 
然而,這個理由完全無法說服我,除了被揭露的事件紀錄可能早已滅失,更失去勾稽檢視列車行駛的狀態,供運安會追蹤調查評估。
 
經過協商後,未來將參考銀行法的規定,針對鐵路機構就其營運列車之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要求鐵路機構應有效保存,其保存之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交通部定之,希望交通部能比照銀行法等相關法規,盡可能保存相關紀錄。
 
普悠瑪事故發生將近兩年,去年至今仍不斷發生逆行、超速、違反閉塞運轉、冒進等列車違反重大運轉事件,我除了不斷提出質詢,也會適時提出修法。
 
希望台鐵及運安會可以痛定思痛,接受外界的改革建議,主動整頓,還給全民一個安心安全的鐵路運輸。
 
(圖為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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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Yu Cheng
    還有交通部路政司趙科長
    什麼檸檬車法的草案要人民擬
    要你這路政司幹嘛
    廢掉還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