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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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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人,警政署出來面對】
 
昨天辦公室接到多位網友私訊,請我們幫幫這位倒楣的網友。事情大概是這樣的,該網友在巴哈姆特轉發截圖,並主動向刑事局提供資料。
 
筆錄完成後,偵九隊還致電網友,要求提供就讀學校、科系、年級以完成筆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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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巧的是,過沒多久,媒體上就出現該網友的姓氏、學校等資訊,還有媒體打電話到學校,試圖聯絡該網友。更巧的是,媒體多以「被移送」、「被傳喚」、「被揪出」、「被抓到」來報導該網友,讓這位倒楣的檢舉人不勝其擾。
 
然後,一如往常,刑事局表示絕無洩漏,查無不法。這就是事件的大要。
 
警察把偵查案件訊息洩漏給媒體,這在台灣早就不是新聞了。每次有社會矚目案件,媒體總是飛快的取得案情細節、當事人相關資訊,寫出一大堆報導。
 
每次說要檢討「偵查不公開」,警政署總是說,一定檢討,已經檢討!然而,檢討的繼續檢討,寫報告的繼續寫報告,洩漏的繼續洩漏,沒有任何改變,這就是台灣警政機關與媒體互利共生的日常。
 
我要呼籲警政署,務必詳查這個案件的偵辦過程,有無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洩漏案情資訊給媒體的狀況。這絕對不是「子虛烏有」、「絕對沒有洩漏可供辨識的資訊給媒體」就可以交代得過去。
 
以下附上根據多位網友提供資料整理的事件時間軸:
 
⏰2020/4/6 19:04
網友中午主動打去刑事局提供資料,以證人身份做筆錄。
 
⏰2020/4/6 20:53
刑事局偵九隊(電腦犯罪)來電詢問網友就讀學校、科系、年級等個資。
過沒多久相關資訊即出現在媒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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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邱顯智
    事實上,早就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 更多LSID=FL068478)規範偵查不公開相關的作為,並嚴格限制得公開的範圍。
    後續也會請相關機關好好確認,這個案件到底為什麼資料會被媒體取得,以及為什麼會在新聞上報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