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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楚茵。 44,154 個讚 · 5,825 人正在談論這個。 YouTube 歡迎訂閱:台灣好聲茵 IG 請搜尋:linchuyin1010 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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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院會一讀我所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以下做背景說明: 去年三月,以台灣女孩自稱的中國政協委員凌友詩,對外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我以能作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參與國家的政治體制而自豪!」 當時,凌友詩利用其台灣人的身份,擔任中國政協委員,作為中共統戰的樣板,引起國人極度不滿。… 更多 根據兩岸條例,陸委會公告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原則:(一)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二)對台統戰。(三)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顯見國人擔任大陸地區黨政軍職對我國國家安全及利益之影響重大。 政協,全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簡稱人大),合稱為兩會,因此,在性質上,極具政治性。以台灣人的名義,擔任中共政協委員一職,絕對涉及國家認同及對台統戰的問題。 然而,自2013年起,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一職,僅37人開罰,其中35人罰十萬,僅擔任政協的兩人,開罰到最高額,五十萬元。多數人則是因其他因素不予裁罰。 去年反滲透法修法後,兩岸條例亦針對未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及陸資未經許可在臺投資之行為,調高罰鍰上限,但是對於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一職,仍未併同修法。因此,此次提案修法,僅是 #提高罰鍰上限至一百萬元,讓主管機關得以視違反之情節能更彈性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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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裕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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