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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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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部署法律規定,做指揮中心最有力的後盾】
 
幾個小時前,東奧幾乎確定延期,英國停業封城,台灣的疫情正步入最關鍵的兩三週。
 
對於這些世界各國已經有採取的措施,立法者不能把責任通通推給紓困條例第七條,或推到有權發布緊急命令的總統身上。立法者有立法者的責任,該修法就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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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時代力量參考國際條約和全球已經採取的相關措施與法律規範,提出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各黨派的委員,能夠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給指揮中心充分的法律工具,安心繼續拚防疫。
 
我先(不太)簡單地說明草案的特徵:
 
📖「應變處置或措施」的條件(第七條第二項)
 
我們參考了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的規定,明定現在空泛到幾乎空白的「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至少必須符合下列三種情事之一:
 
1⃣ 科學原則。
 
2⃣ 存在對於人類健康危險的現有科學證據;此類證據不足時,應有來自世衛組織和其它相關政府間組織和國際機構之現有資訊。
 
3⃣ 世衛組織任何現有特定指導或建議。
 
事實上,指揮中心所採取的措施,當然是依據科學與相關資料判斷適合防堵疫情的作為,因此這樣的立法並不會讓防疫造成任何程序障礙,反而在法制上能避免過度空白的不必要質疑。
 
📖「應變處置或措施」的明確化與程序控制(第七條第三項)
 
具體授權指揮中心,得發布重大影響人民權益的處置或措施。像是停班、封城這類的應變處置措施,由指揮中心報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讓各部會能一致配合,避免現在對於相關指令各自解釋的狀況繼續發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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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顯智
    說到法源,之前交通部提出禁止發燒旅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5款確實有規定「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 更多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不過我還是請同仁盤點了一下相關規定,行文給交通部參考。如果你各位沒看過,現在讓大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