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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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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108)年5月1日起,符合條件之贈與稅案件,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臨櫃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贈與財產符合「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書。
… 更多 該分局說明,未來民眾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股票、或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之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檢齊申報應檢附文件得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對符合該作業要點規定之案件,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整合性服務。但是逾核課期間、同年度之前次贈與稅案尚未核課或屬違章、農地回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視同農業用地案件、法院判決等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案件,因案況特殊,尚需經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不適用上開服務。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贈與不動產,依土地稅法及契稅條例規定,應由受贈人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得列為扣除項目,惟本項跨局申辦服務,僅適用於申報扣除金額合計未超過50萬元之案件;扣除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合計超過50萬元之案件,涉受贈人繳納能力,仍須移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但是扣除金額同時申報為贈與財產者,仍得跨局申報。
該分局表示,民眾如發現核定內容,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當月核定之申報案件仍可向收件國稅局申請查對更正,即時取得相關證明書;對於行政救濟及非屬當月核定之更正案件,收件國稅局將協助民眾將申請書移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以提升行政效能及便民效益。
該分局呼籲,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可多使用跨局(區)臨櫃申辦服務,亦可利用贈與稅網路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作業,省時又方便,詳細資訊請就近洽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詢問,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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