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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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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失蹤案件一再發生,儘速修法、刻不容緩!」
 
你知道嗎?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 1 月到 10 月,全台就有高達 5 千多個孩子,被通報為失蹤人口。
 
今年 8 月發生的高雄少女離家事件、11 月台中再傳 16 歲失蹤少女桶屍命案、12 月又驚傳彰化女童遭生母擅帶離家,人間蒸發 12 年後才被尋獲,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早已亮起紅燈。
 
這週一上午,我收到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邀請,與蔣萬安 、洪孟楷… 更多委員一起召開記者,面對一再發生的兒少失蹤案件,呼籲應該儘速修法、刻不容緩!
 
根據兒盟公布的調查報告,兒少離家原因前三名,分別是:與家人吵架、/愛玩、尋求刺激/在家中感到不被重視或瞭解,而且,有超過 6 成的孩子離家後,曾經遭遇生存危機、健康危機、觸法危機、安全危機等四大危機。
 
🆘 生存危機:沒有錢生活、沒有地方住、找不到工作。
🆘 健康危機:感冒生病、出車禍、懷孕等。
🆘 觸法危機:違規駕駛、飆車、參與圍事或群聚打架、使用毒品、從事性交易、從事詐騙、擔任車手、偷竊行為等。
🆘 安全危機:被限制行動、遭性騷擾/性侵害、被恐嚇、遭暴力傷害、被迫使用毒品、被迫進行性交易。
 
以上種種,聽來如此令人擔心、害怕,卻真實發生在這些離家的孩子身上。
 
今年五月,我曾針對南韓 N 號房事件召開公聽會,並於這個會期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這次的修法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更健全對於失蹤兒少的防治機制,避免孩子在離家後,可能暴露在極大的風險當中。
 
另外,根據數據顯示,即使離家的兒少回家了,未來再離家的情形也很普遍,這時我們要思考的是,孩子為什麼會想要離開家裡?幫助他們回家後,他們是否還需要其他的幫助?
 
兒少失蹤的防治,除了過往警政署所應負責的治安、查尋失蹤兒少層面,也應同步重視兒少返家後的追蹤輔導服務,此涉及社政、教育單位的執掌,極需跨部門、跨專業合作。
 
然而現行《兒少權法》第七條,雖然已經規範警政主管機關,應負責失蹤兒童及少年之協尋等相關事宜,但並未規範針對兒少回家後之追蹤、訪視輔導服務。因此,我們的修法重點就是要修正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讓地方政府機關及早介入,對失蹤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提供親職、教育、就業、心理等必要之服務。
 
這週一衛環委員會也已針對《兒少權法》進行審查,最終也送入黨團協商,期待未來能順利透過建立協助、輔導機制,避免孩子離家的情況一再發生,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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