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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的娘家。 31,874 個讚 · 28 人正在談論這個。移民署是新移民的「娘家」。我們願意服務所有新移民家庭,成為新移民值得依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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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臺灣地區兒少的最佳利益且讓大陸配偶親子團聚,大陸配偶離婚後留臺規定,自108年10月10日起鬆綁! 大陸配偶離婚後,如果對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或會面交往、行使負擔其權利義務者,可以繼續留臺照顧子女。此外,如果強制出境將造成未成年親生子女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將來,也不會被廢止居留許可,可以繼續留臺照顧未成年子女! 另外,針對喪偶未再婚的陸配,比照未喪偶者,申請定居的年限由現行須長期居留連續4年,縮短為連續2年,以衡平陸配、外配在臺的權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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