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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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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都更條例的討論大多聚焦在何謂公共利益,多數決適用與否,強徵強拆機制是否可以,以及本人長期最為反對的國有土地私有化,甚至是地方政府行政執行面的弊端,但我想再從幾個問題面向請大家一起指教: 一、都市計畫法的立法精神與都市更新條例之間的矛盾。 以南港輪胎為例,他從工業區土地依都計法申請變更為商業區,這塊地的土地價格瞬間鹹魚翻身數倍之高,依「都計法」會要求它”漲價歸公”,總開發面積4.46公頃要30%無償贈予台北市。結果南港輪胎完成變更後,竟依都更條例,申請更多的容積獎勵,容積獎勵從法定200%遽增到390%再依「策略再開發」及「台北好好看」鼓勵,容積上衝到449%。不但又把失去的容積補回去且賺更多,這樣的個案充分突顯都市空間中二套法令本質上的競合關係及矛盾,有待釐清。… 更多<br> 以士林王家為例,因為它臨捷運,所以地價開始出現增值空間機會,可是捷運、馬路是人民公帑建造,因此而帶來的容積增加不應是回饋社會共有,為何這些漲價不歸公,反而被私人奪走,而政府提供容積獎勵如此的名正言順?<br> 在陳冲宣布未來公共建設所附加的容積獎勵要設「容積銀行」且在財政困難時,拿出來標售增加財政收入,容積淪為空間印鈔機,這樣的政策無人批判也很奇怪。 二、都市更新的最大公共利益要來自政府對都市未來總體規劃及想像而擬定的「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作為上位的政策指導。 這樣的政策指導會指向整個城市空間再改造的核心價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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