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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台北市。 212,971 個讚 · 91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56 個打卡次。中央黨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5   小額捐款:https://npptw.org/bI99Xh   戶名: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503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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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投法》納入領土變更、憲法修正案之澄清】2018-12-09 經媒體報導,有部分人士誤解時代力量有關《公投法》適用範圍的提案,甚至曲解為時代力量正推動修憲跟領土變更公投,我們想向大家澄清:這並非事實。… 更多 實際上,通過修憲或領土變更的要件,已經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當中,與本提案無涉。但至於如何「投票複決」,至今尚未有明文規範。因此,需要再透過立法,規範人民如何行使「複決領土變更或修憲案」的權利。將其正式納入《公投法》的適用範圍裡面,也是讓人民能為立法院所提出的修憲或領土變更案,進行把關。 有關《公投法》修法應納入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的提案,說明如下: 1. 本提案並不是最近提出,而是上一次《公投法》修法就提出的方向,但在審查過程中未獲採納。本屆上次處理公投法的各版本中,在第二條納入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的還有葉宜津委員、陳亭妃委員、林淑芬委員、高志鵬委員及王定宇委員等。 2. 「領土變更」和「憲法修正」要經複決,並非是《公投法》修法過程中的發明,而是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內容。以「領土變更」為例,「增修條文」第四條即規定,要「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通過門檻後才能變更。 3. 但是「增修條文」並未說明,領土變更和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投票要如何執行。所以在上次修法中,時代力量也希望一併處理這一問題:將它們明文放進《公投法》的適用範圍,使人民行使複決權的程序明確,確認國民主權。 4. 至於部分民眾擔憂,本提案使得領土變更與憲法修正案變得過於輕率容易等,亦非事實。依「增修條文」,領土變更與修憲案仍要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才能提出,交付投票複決後更要「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仍是相當高門檻。 5. 綜上,本提案的主要意義,在於使《公投法》有效成為憲法增修條文的補充性規定,落實國民主權原則,補足憲法有關領土變更及修憲複決在執行面的空缺。 感謝許多朋友對本法案的關注,除了適用範圍的部分外,近期以來有關公投的價值內涵與技術規範,也一直引起很多重要的討論。針對公投的未來發展與各項意見,我們也將進行法案盤點,並規劃專場座談,邀請大家共同討論。
留言
  •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您好,我先回您後半段,我是時代力量秘書長陳惠敏,這文我處理我發的,無給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