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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 OCAC, 台北市。 101,914 個讚 · 5,70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412 個打卡次。僑胞是國家的資產及國力的延伸,是與我們流著相同的血液,有著同樣信念與夢想的家人。80多年前為了凝聚如此珍貴的情感並服務海內外的僑胞,僑務委員會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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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僑胞如何行使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定於109年1月11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並定於108年9月12日發布「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 海外僑胞如果要返國投票,依規定應在108年9月12日起到12月2日止將相關書件寄達或送達最後遷出國外時的原戶籍地戶政單位申請登記返國投票。相關書件,到時請到中選會網站(… 更多https://www.cec.gov.tw)查詢及下載。 另外,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有選舉權人須在108年7月11日(包括當日)前在國內設有戶籍。在臺灣曾設有戶籍但戶籍已遷出國外的海外僑胞,如果在108年7月11日以後才返國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不論是初設戶籍或恢復戶籍),將不具國內選舉人資格,也不符合申請登記為國外選舉人。因此,有意返國參加選舉的海外僑胞,目前暫請不要異動戶籍,要等到9月12日至12月2日期間將相關書件寄(送)達原戶籍地戶政單位辦理投票登記,以確保您的參政權益。 #僑務電子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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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僑務委員會 OCAC
    有關所詢建議政府開放「海外投票」部分,本會說明如下:

    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在國外之中華民… 更多國自由地區人民須「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之選舉權,因此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方式之調整,需修憲後始能另以法律定之;另因通訊投票仍存在有未能確保為投票人真意、無法維持投票秘密等問題,目前社會各界尚無共識,故現階段仍未納入規劃。
    二、考量我國憲法明文保障海外僑民之參政權,未來本會將視國內推動不在籍投票情形,持續向內政部等有關機關表達爭取海外國民不在籍投票之立場,以維護海外僑民參與選舉之權益。

    以上說明供大家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