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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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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預算,法務部對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仍待改善!
 
審查預算是立法委員應盡的職責,也是為人民把關每一分納稅錢是否用在刀口上。今天,司法委員會審查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明年度的預算。
 
犯罪被害人保護,是我自上任以來不斷提出質詢的議題,希望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明年在執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政策時,能改善現行的不足與消極,針對死亡、重傷與性侵案件被害人提供長期、穩定且具有深度的支持服務。
 
✔️… 更多改進年度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
 
犯保協會雖然有定期公布預算書與決算書,但是我們研讀近五年的資料發現,犯保協會歷年的工作計畫與執行成效,格式與內容千篇一律,每年的差別竟只有更改「服務人數」、「服務人次」等數字。我們不禁疑問,難道不同案件類型的被害人,每年的服務需求都一樣?
 
我們收到許多的陳情,特別是重傷案件的被害人,他們在通過身心障礙鑑定前,長達 6 - 12 個月的空窗期無法使用長照資源,導致家屬為了照護而傾家蕩產。我從上個會期至今不斷提出質詢,法務部及犯保協會卻仍舊沒有積極作為。
 
我們認為,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應針對不同困境的被害人,擬定每年的工作目標與方向,提供真正符合他們需求的服務。
 
✔️改善各分會志工管理
 
犯保協會由於人力吃緊,平均一位專任人員必須服務將近 200 個被害家庭。志工是不可或缺的人力支援,執行關懷訪視的服務也多仰賴志工的協助。但是,目前各分會的志工素質參差不齊,有志工自行提供法律意見,甚至向被害人透露其它服務對象的案情,這樣的情況明顯不恰當。
 
我們認為,犯保協會應區分個案志工與行政志工,由專職人員進行適性適才的分流管理,訂定方案施以不同專業訓練。實際接觸個案的志工,必須經由見習、督導及考試認證,才能接觸服務對象。另外,目前的培訓內容也較欠缺被害人保護服務專業倫理、性別主流化與障礙者權益維護等內容,實應予以改善。
 
✔️改革現行兼職人員與顧問制度
 
法務部 2019 年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早已指出,現行犯保協會的兼職人員及顧問制度,應優先考量聘請非檢察系統的專業人士來擔任。尤其,各分會榮譽主委、委員及顧問組成的專業資格,應納入心理學、社會工作學等相關背景,從「犯罪偵查」轉換為「創傷知情」的專業,真正落實被害人為中心的服務。
 
以上三項提案,已經在司法委員會審查通過。感謝 賴香伶 委員的共同提案,也非常謝謝召委 李貴敏 委員與 愛信任-劉世芳 委員的支持,一起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努力。我們會持續監督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改善目前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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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王柏允
    謝謝委員對於犯罪被害人的重視,以至於犯保如今正積極重整改變,這確實是需要先行動的,才能發揮當事件發生時可第一時間給予協助。
    … 更多 但想請問:犯保有像自殺防治法第11條所訂定的,要求24小時內進行通報等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