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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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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粉絲大家好!
隨著科技不斷創新,現在手機能提供的服務型態也非常多樣,從傳統的電話、簡訊到各類即時通訊、影音、電玩手游到線上支付APP,給現代人的生活提供了以往無法想像的便利。但與此同時,因為各種服務的付費與收費機制也同時不斷創新,消費者往往無法簡單區分誰是服務提供者,誰是費用的收取者或僅是類似便利商店的代收性質,因此造成許多消費爭議與困擾。… 更多
為了讓消費者能清楚分別電信公司所收取費用的項目,哪些是電信服務(例如通話、上網、簡訊),哪些不是電信服務(例如小額付費或與電信公司合作的APP),並保障消費者的通訊權不會因為非電信服務的帳務糾紛而中斷,即將施行的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電信服務及非電信服務費用之帳目應明顯分立,且不得以非電信服務費用未繳交為由,停止提供電信服務。」所以,您可以從電信公司的帳單上清楚看出那些消費是因為打電話或上網所產生的,而且也不會因為購買遊戲點數的消費發生爭議而被斷話。
最後還是要提醒各位粉絲,使用者付費是不會改變的基本原則,如果您不繳電話費,電信公司依據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會定期限向您催繳費用,如果還是不繳費的話還是會被停話喔! #電信管理法新變革(一)
#電信服務與非電信服務費用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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