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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臣遠。 12,809 個讚 · 2,322 人正在談論這個。邱臣遠 三大政策主軸: ①傳產科技化🔬 ②台商數位化🌐 ③青年國際化🌍 ==2020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政見發表會== ④邱臣遠 https://youtu.be/dE-RTFn0n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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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進口配套不周,#就是擾民! 自從1/1開放萊豬進口之後,萊豬還沒進來,就出現國產豬肉漲價的亂象。 其實這就是政府的標示制度無法滿足民眾的實際需求,我一直強調「#清楚標示」,應該 #要標有沒有含萊劑,這才是民眾最在意的,但行政院只標示原產地,根本 #搞錯重點,簡單講就是擾民… 更多 另外,如果未來大家都用台灣豬肉,台灣豬跟進口豬價差愈來愈大,是不是就會有不肖業者,甘願冒風險標示台灣豬卻不告訴消費者,其實背後使用的是萊豬?若不標示有沒有含萊,#就是把消費者最基本的選擇權利也剝奪,政府最後是不是又要用更大力道來稽查便當店、貢丸店、滷肉飯店、黑白切店才能避免? 政府趕緊 #懸崖勒豬,讓民眾有清楚的選擇權利! 詳細內容,請點開影片連結,一起來討論!
👉https://youtu.be/WFdi78SHVR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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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放寬以工場噪音標準管制情形。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