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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台北市。 16,382 個讚 · 1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65 個打卡次。本總處作為行政院人事政策幕僚,以「優質人事服務、卓越公務人力、共創廉能政府」為發展願景,積極擘劃符合時代之人事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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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新聞稿消息:行政院頒獎表揚32位模範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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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 Dhi Yang
    貴總處受獎人林○○科長,「受獎事蹟」是否為真實不虛?是否確已善盡「職責」及「權責」?請公布貴總處「員額評鑑受評報告」,接… 更多受人民檢驗!

    壹、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第1項及職等標準規定,第9職等主管之「職責」如下:
    一、運用極為專精之學識獨立判斷以:主持或主管中央各部會以下,或省市或縣市職責甚繁重之單位或機關業務。(工作複雜度)
    二、需建議、創新、決定本單位或機關業務方針、原則、新制度、新工作方法。(職權範圍)

    貳、依貴總處組改前「辦事細則」第18條規定,科長之「權責」如下:
    一、關於主管業務之策劃推動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業務計畫及重要文稿之撰擬事項。
    三、關於本科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查詢事項。 四、關於主管業務之聯繫協調事項。
    五、關於主管文稿之初核事項。
    六、關於所屬職員之指導監督及考核事項。
    七、關於本科例行業務之處理及核簽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參、林○○科長受獎事蹟:
    一、擘劃文化部組織調整,配合政策裁併原蒙藏委員會成立蒙藏文化中心。
    二、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使歷史記憶與人權理念永續傳承。
    三、協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一法人三館所順利到位,善盡人事幕僚職責。
    四、以同理心辦理公教人員年金改革及退休重審。
    五、推動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
    六、建構公務職場性別友善政策。
    七、突破人事人員業務框架及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