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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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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外輸入醫用口罩供自用,免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申請,適用日期延長至109年6月30日📣📣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官網發布,輸入供自用之醫用口罩可暫免向該署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申請,適用日期延長至109.6.30止,其餘防疫用醫療器材(電子體溫計、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倘若進口供自用👉… 更多於5月1日起,須向食藥署提出自用申請,取得同意文件,始得輸入❗️   食藥署本次發布之放寬措施,無論以旅客攜帶、郵包、快遞或一般海、空運貨物進口供本人及親屬或本人公司員工自用者均可適用,進口自用之醫用口罩數量倘超過1,000片🆙,得由申請人出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提交海關後,免申請同意文件放行。   請民眾遵守「防疫用醫療器材,不得販售」🈲之規定,食藥署及各地縣市衛生局係列為年度追蹤查核重點事項,倘經查獲違反規定,將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稿👉https://pse.is/S7E7C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海關規定專區👉https://reurl.cc/0z5Xdb #口罩進口、#電子體溫計、#耳溫槍專用膠套、#酒精棉片、#防疫用醫療器材、#COVID19、#武漢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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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thy Huang
    請問現在從國外輸入醫用口罩供自用是否要先申請許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