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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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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弱勢孩子,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面對存在已久的問題,孩子需要的是實際改變,而不再只是空洞承諾!
 
針對兒少安置機構,監察院去年就糾正衛福部,提出「兒少安置業務費用少、社福人員待遇偏低」的問題,然而,這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如今仍未改善。
 
兒少安置機構作為國家替代性照顧政策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些被強制安置的孩子們,大多都遭遇過非常坎坷的人生,才使他們不得不離開原生家庭,來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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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就應該承擔責任,照顧這些弱勢的孩子。
 
然而,你知道嗎,實際上台灣目前僅有 9 家公立機構,規模最大的 3 個兒童之家,承接孩子約 400 多個;但對比起民間自發性成立的兒少教養機構,就接收了超過 2000 多個孩子。
 
這些民間私立機構,大多是民間單位集資或募資所成立,但政府所提供的協助,卻是少之又少。
 
以安置費用為例,公立規模最大的 3 個兒童之家,安置費用每位 4 萬至 5.5 萬元,而司法安置和特殊兒少比例較高的民間單位,卻大多拿不到 3 萬元,不僅導致社工員不足、待遇低、流動率高,更可能間接影響到孩子的照顧品質,也可能變相選擇性的讓司法安置與特殊兒少更難被接住。
 
我們先前曾經到南投埔里拜訪過陳綢兒少家園,因為特殊孩子的比例較高,導致人事成本提高,每個孩子的月花費就要將近 7 萬元,政府的補助根本不夠,導致他們只能透過附近社區的支持,才能維繫營運。
 
除此之外,每個縣市的安置費用也不同,以補助費用最高的台北市和補助費用最低的苗栗縣來做對比,特殊少年的安置費用就差了超過 1 萬 8 千元。我們不理解,為何不同縣市的孩子差別這麼大,這也完全不符合 CRC 兒童權利公約中的「不得歧視原則」。
 
實際上,先前我和吳玉琴委員、陳明文委員共同主辦的兒少安置機構公聽會中,就討論到現行安置費及相關補助規範,是否合理並合乎需求;然而,即便面對監察院之前的糾正,社家署的田基武主秘仍然堅持,社家署提供安置費用只是「補助」,目的是「提供民間單位協助」,完全忽略政府應協助這些弱勢兒少的法定責任。
 
當時公聽會已做成決議,要求衛福部及司法院,應於 2022 年朝向制定全國基本服務費用標準,並確實反應機構服務成本,來規定安置費用。
 
對於這次監察院質問,陳時中部長回應表示,會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我們雖然給予肯定,但我也想提醒衛福部,照顧這些弱勢的孩子,本來就是政府的職責,這樣的問題已經存在許久,孩子們需要的,是實際的行動改變,而不再只是空洞的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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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koposola Kolomop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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