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貼文
#新聞點點名 ❗納稅義務人要注意申請復查之法定期間❗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不服,可循行政救濟途徑申請復查,要求重新審酌,惟必須在法定救濟期間內提出申請。… 更多
該分局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於規定期間內,申請復查;如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如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該分局舉例說明,A公司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補徵稅額10萬元,繳納期間自107年4月16日至107年4月25日止,A公司對核定稅捐不服時,應於107年5月25日前向核發稅單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復查,始符合程序。A公司如於107年6月1日才提出,將因程序不合被駁回。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