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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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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精神疾病偏見,正視資源體制不足」
  
今天上午,我參加司法法制委員會所舉辦的,「勿讓思覺失調成為司法與治安破口 ─ 如何有效修法建構司法正義與社會安全網」公聽會,希望能一起討論監護處分的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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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場許多法律及精神醫療人員都表示,思覺失調症患者不是社會治安的破口,體制與資源的不足,才是最大的問題。此外,監護處分也並不是針對思覺失調症患者而設的制度,受監護處分人其實有各種不同的樣態,例如心智障礙、人格違常、藥酒癮患者等等。
 
第一線醫事人員在公聽會中也反映了多年來的困境,由於個案時常合併藥酒癮或內外科疾病,然而,執行的醫療機構,不可能只處理精神疾病,將其它健康問題視若無睹,但執行醫療機構所申報的非精神科醫療處置費用,全民健康保險並不給付,更常遭法務部高檢署不予給付,例如陪同護送就醫的人力與交通費,經常是醫院自行吸收。
 
根據法務部 7 月時提供的預算影響評估報告,內容指出,「現況經費不足的問題,將在健保給付之外,以急性病房費用 2 萬元予以支付」,但是一般精神科急性住院,從區域、專科醫院到醫學中心,每月至少 6 萬元到 9 萬元。這樣的預算影響評估,顯然過於消極且缺乏現實感。更何況,法務部對於監護處分年限的延長,將採無次數的上限,未來也恐怕會造成更多的個案,留滯在醫院更久的時間。
 
在公聽會中,我也再次強調,這個問題最大的癥結,應該是定期與評估機制,隨著監護處分的時間延長,對個案身心狀況的評估密度,應該要更加密集與審慎。
 
另外,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公聽會上不斷宣稱,被害人的人權應該受到重視。但是,目前犯保協會第一線人員,長期承接超載的案量,一位專任人員平均要服務將近 200 名被害人家庭,在這麼重的負擔下,他們難以提供符合需求的個別化服務,甚至,我們還發現,犯保的業務內容,竟然還包括反毒、反詐騙等無關被害人業務的宣導活動,根本就是侵蝕被害人保護服務的專業自主空間。
 
這些沉痾已久的問題,我從上個會期就不斷地質詢、舉辦公聽會,並且已提出大幅度的修正草案,獲得不分黨派 30 位委員的連署支持。
 
反觀法務部,卻遲遲未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法草案,僅是不斷地空口說白話,讓修法進度停擺,令人遺憾。
 
我要再次呼籲法務部,應該儘速提出「以被害人權益為中心」的修法,以實際作為來協助被害人,支持他們回復平穩的生活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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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王幼玲
    監護處分的場所及經費,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指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