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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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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健保會,你們真的有在依照組成規範嗎? 衛生福利部所委任的健保委員,本屆請假代理情形比上一屆還嚴重,衛福部你們的遴選沒有問題嗎?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辦法第5條第2項及第7條規定,保險付費者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之委員,以連任一次為原則,每屆並應至少更替五分之一,以擴大社會參與,容納更多元意見;委員任期內親自出席委員會議達2/3之次數,為續聘之必要條件。… 更多 又組成辦法第15條之1規定,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之委員或其代理人,應本於其代表性,出席會議、發言及參與表決。 去年我開記者會,質疑健保會委員組成長期有 「委員發言未有團體明確決議授權」和 「萬年委員」的問題,一年過去,衛福部有把牽涉每年健保總額預算協商和政策建議的這個委員會委員組成規範,好好落實嗎? 開完記者會之後一年,又換了一屆委員;果然上一屆委任之後一直「被代理」的那個付費者代表組織,讓「堅持代理」的那一位成為正式委員,「不用再用代理出席」了;而依據規定「親自出席達2/3次數為續聘必要條件」,所以還沒改聘下一屆之前,再怎麼缺席或代理就「無法可管」了囉? 另外,不論是「保險付費者代表」或「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都應該是代表自己的團體對於相關的健保業務提出意見,加以協商;但是,長期以來,幾個大型的單位代表,幾乎都是同樣幾位擔任委員,但是從未見過其所「代表」的單位,在其單位內部有健保議題研議小組或是在每次健保會議前於該組織內部開過共識會議,這樣,該位委員的發言與意見,到底是代表他自己,還是真的代表該組織廣大會員的意見呢? 這些組織就這樣完全為他們所代表(亦未見該組織內部遴選健保會代表委員機制或會議)的意見背書嗎? 而這些會議出席狀況,辦公室追了一個星期才拿到這二張表格。其實也不過就是健保會網站上面一次一次的會議紀錄出席統計;衛福部是以為本辦公室「講完就算了」,所以這一年繼續放著不管,還是發現「靠么委員真的來追了」然後硬是想要拖一陣子,看我會不會就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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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 Hsiang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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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力委員亦做如此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