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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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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前我們召開的「單側聽損公聽會」中,針對職務再設計有許多討論。但,大家知道什麼是職務再設計嗎?
 
在公聽會中,中山醫學大學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羅敦信教授分享了一個故事。
 
「我曾經遇到一個個案,他是一位消防隊分隊長。疑似是因為工作壓力的關係,他在某一天值班時突然嚴重耳鳴,沒想到後來雙側耳朵的聽力都受損了。但是,還是在可以使用助聽器的範圍。
 
一開始我們在嘗試幫他做職務再設計時,其實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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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消防隊小隊長在指揮火場的時候,有兩隻無線電,一隻是接收大隊長給他的指令,一隻是他指揮火場同仁用的無線電。
 
雖然他已經在火場很多年,經驗相當豐富,不過在火警發生的當下,他仍肩負著指揮同仁的責任,萬一發生什麼不幸,都是他的同仁,也是他要負責的。
 
後來,我們想到了一個方法,仍然可以幫助他使用無線電。
 
現在的助聽器,其實都可以連結無線裝置,我們就把藍牙串接器分成兩個,分別去串接兩隻對講機,如此一來,他便可以透過助聽器接收到無線電的聲音,也不會漏接訊息。
 
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如今,他一樣繼續擔任消防隊小隊長的職務,並沒有因為聽力問題而有所影響。」
 
所謂的職務再設計,指的是為了讓身心障礙工作者,能夠適應工作環境、適才而用,因此重新規劃工作流程、重新設計工作環境、提供科技輔具等,透過職務再設計的輔助,可以有效協助他們克服工作障礙,也能促進身心障礙者順利就業、開拓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
 
目前台灣的職務再設計,是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7條,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分別訂定職務再設計相關計畫。不僅身心障礙者得納入職務再設計,包含因 ECFA 受影響產業的勞工,以及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不過經醫院診斷的失智症患者,也在職務再設計的範圍內,可以說是社會促進的具體展現。
 
然而,目前台灣的身心障礙的資格範圍內,並不包括單側聽損,也因此法規中便沒有規定必須替單側聽損進行職務再設計的法源依據。 但是,只要將其納入職務再設計,就可直接對於單側人士在職場環境中提供輔具,有助於適當減少與他人的差距,不止公部門,私人企業也同樣可以藉由職務再設計的良善政策得到幫助。
 
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給需要幫助的朋友更多保障,讓他們也能透過各種輔助或是調整來彌平差距,給予他們更友善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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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陳麗君
    謝謝委員重視到這塊,我是聽障人士目前在家帶孩子,明年孩子上學我也開始二度就業,目前最害怕依然是這個“聽“的問題,現在委員針對這事有重視,我覺得有更多的勇氣去面對克服啦~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