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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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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乘客與用路人的安全,時代力量提出《公路法》修法草案!」
 
上個月內湖一位公車司機,疑似因打瞌睡而衝撞人行道,造成 1 死 1 傷、24 台機車全倒的悲劇。事後台北市府進行勞動檢查,發現公車所屬的三重客運,違反了《勞基法》第 35 條規定,位在勞工連續工作 4 小時後,至少給予 30 分鐘的休息時間,因此開罰三重客運 40 萬元。
 
客運司機、公車司機過勞的問題,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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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比勞基法的相關罰則,《公路法》根本是輕輕放過,難怪近來違反《公路法》的件數極高!
 
違規大戶名單,五年來的違規次數:
 
三重客運: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共計131次。
基隆客運:違反《公路法》189次。
桃園客運:違反《公路法》162次。
 
此次肇事的三重客運,更是雙北地區 5 年來的「國道客運」違法第一名。
 
針對以上情況,今天上午我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的黨團記者會中,我們也將針對《公路法》修法,將目前不足之處一一補起,讓公共安全更有保障。
 
🔺每日駕車時數不得超過 8 小時
 
目前《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但對比之下,《勞基法》的規定卻是不得超過 8 小時。這樣的落差,將可能導致司機處在每天都可能必須要加班的風險當中。
 
發生蝶戀花意外時,當時的公路總局局長、也是現任的交通部次長陳彥伯曾說:「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然而,司機的工作出了開車之外,前後整備的時間難道不算入工時嗎?這樣的工時判定,也再一次使司機陷入過勞危險。
 
原規定司機每天最多的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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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鄭淑晴
    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材燒,真的希望台灣所有的業者,都要重視員工的辛勞,員工是來幫你賺錢的,員工也要適度的休息才能走更長遠的… 更多路,不要想到沒關係可以賺錢。等事情發生,就來不及了,支持婉諭委員的提案和立法,這才是真正為台灣的民生經在濟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