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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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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請別一意孤行,儘速撤回會導致勞工過勞的不當函釋!」
 
台北市勞動局今年 5 月接獲陳情,指出銀行員因為趕辦紓困貸款業務,而發生超時工作、未領足額加班費等情況。勞動局隨即針對台灣銀行、富邦銀行、凱基銀行等 6 家金融機構進行夜間突襲抽查。
 
昨日勞動局公布金融專案勞檢結果,發現 6 家金融機構,皆有員工超時工作、未足額給付加班費等違法情況,甚至還有勞工單月加班時數達 61.5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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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勞動局也特別強調:「勞動部日前公布函釋,指辦理紓困貸款可視為『事變』,不受每日及每月延長工時上限時數規定限制。即便如此,仍有事業單位未給付加班費、也未如實記載出勤紀錄,成為勞工過勞隱憂」
 
勞動局長更直接指出:「要改善超時上班情形,還是要等勞動部解除『事變』特殊規定。」
 
事實上,這已經是我第 3 次在粉專上呼籲勞動部撤回這樣的不當函釋!三月的時候,我就在質詢時揭露勞動部的離譜作為(https://reurl.cc/xZyjxb)。當時我們擔憂,這樣的函釋恐怕會引起企業的不當適用,但勞動部許部長當時回覆表示,只要堅持相關配套完善,便不需要擔心。
 
但七月底時媒體踢爆,果然有多家銀行為了處理紓困貸款的申請,要求員工加班,當時根據我和勞動部索取的資料,有超過 18,000 多名勞工的權益因此受損。因此我也再次呼籲勞動部收回這樣的不當解釋(https://reurl.cc/q8kDdn)。
 
很遺憾的,兩個月過去,連北市勞檢都證實,這樣的函釋內容嚴重導致勞工過勞,但勞動部仍不願意面對事實。
 
因為很重要,所以我要說第三次。
 
我要再次強調,這樣的條款過去只用在「緊急狀況」下,例如颱風時台電的搶修工程等,就是因為這對勞工權益的損害非常大!而《防疫及紓困振興條例》和《勞動基準法》的基本精神根本就不同,勞動部這樣的解釋根本完全不合理。
 
為了勞工們的權益,我們一步都不會退讓。
勞動部,請不要一意孤行,盡快收回不當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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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Jamie Chen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調,關於人民權利義務者需法律訂定之,勞動部不是立法院~~既已造成人民權益之損害,立法大人應該知道直接介入方法吧~~不應該只是質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