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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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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端要接任教育部政次,我願意勉勵她。從南藝大校長時代認識以來,僅管政治立場不同,畢竟她仍然是馬團隊裡面,兼具專業又敬業的一個。<br> 但是,我希望她要為兩廳院組改的事,負最後的責任,不要一走了之,任由文化部在體制設計上,傷害兩廳院的專業自主性。<br> 文化部草擬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組織條例草案,將兩廳院從獨立的行政法人,納入為和衛武營藝術中心平行,歸表演藝術中心管轄的場館。表演藝術中心未來將設董事會,任命各場館藝術總監,掌管各場館。<br> 關鍵在於,原來中正文化中心的董事會雖然也任命藝術總監,但組織法明定藝術總監為文化中心的實質管理人,採藝術總監制,不採董事長制。藝術總監擁有人事任命權及計劃與預算的核定權、審議權與執行權。<br> 但文化部草擬的表演藝術中心組織條例中,藝術總監被法律明定,只剩執行權。各場館計劃、預算等審議、核定權,完全不見藝術總監的角色;對各場館的人事任用權歸屬董事會?還是各場館藝術總監?也模糊未予明定!<br> 很顯然,文化部準備將現有的藝術總監制,改為董事長制。這種改變,黃碧端同意嗎?文化界也同意嗎?我希望黃碧端從藝術總監更上層樓時,有責任確保藝術總監制可以在組改中,被法律保障。<br> 我暫時擋住組織條例,希望這部份被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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