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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吉。 423,944 個讚 · 4,991 人正在談論這個。能夠60秒講完的,就不要講60分鐘。 Youtube頻道:https://goo.gl/e8CwP1 孤獨的美食廢人地圖:https://goo.gl/uk8Hju 如果有任何商業上的合作需求,請寄信給 norge@65535stud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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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追問的是「為什麼要限制好心肝疫苗這份報告的閱讀」。 但是今天市府記者會提出的解釋叫做民國90年內政部的函示,各位,連結我附在下面,大家自己讀一下。 這個函示的全文意思就是市議員雖然職權上沒有調閱文件這項,但是基於政府資訊公開法,還是可以用一般人的身份去索取各項可以公開閱覽的文件。這也是立法委員和市議員過去20年向政府索資的根據。 也就是說,這份函示不是在告訴各位,市政府的報告可以看還是不可以看,也不是在說一份報告只能讀三十分鐘。他只是在說「市議員可以去要資料」「只要不是機密文件,政府就要給資料」。 今天我的問題就是,該文件並非機密,也不應該是機密,也不符合偵查不公開的理由。請問什麼地方可以禁止我取得全本文件?? 可以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嗎?… 更多 說什麼市議會和市政府協調看三十分鐘,如果我們本來就可以取得報告,哪還需要協調看三十分鐘? 所以市府是要告訴我,議員之所以只能讀三十分鐘,都是因為議長從中作梗囉?因為議長不給我看???那我去跟議長吵架,叫他給我看囉?公威啊。 老實講,議員做兩年半,有些資料老是用各種方法搪塞,說不能給、說沒有,各種理由都聽過。我很少去吵架。那些我早就知道有歸檔的錄音,跟我說沒有檔案,我也都不戳破。我今天只是忍不住問了一下好心肝的報告,就在那邊瞎扯。 記者會唯一說起來比較像是理由的,就是認為好心肝疫苗報告「會造成社會恐慌」。什麼恐慌?如果恐慌是認為台北市的處置有問題,那正是應該公開、咎責的理由,為什麼會變不能公開的理由? 今天不少人還以為這是一些基層承辦人員行政疏失造成的錯誤,我認為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不是那種被嘴兩句就會妥協的人,我要的是誠懇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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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呱吉
    90年6月5日內政部的函示: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terpretation_Content.aspx?SOID=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