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貼文
【馬洩密案無罪 北檢轟「憲政門戶洞開」】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昨判馬無罪,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昨晚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斷不容法治彎折扭曲,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的分水嶺,將依法提起上訴,力挽憲政法治莫使傾頹。 高院曾認定「院際調解權」不適用… 更多
北檢起訴認定,馬英九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卅一日,明知「一○○特他六一案」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同年九月四日,馬涉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等資料。 張介欽表示,黃世銘於高院審理洩密案時,曾以「院際調解權」做為抗辯主張,但高院認定,本案與該條文「情形有別」而無適用餘地,北院判決卻援引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諭知馬無罪,判決顯然違背法令。 張介欽指出,判決雖認定馬確涉洩密,法官卻誤信「院際調解權」辯詞,以致就同一犯罪事實認定與高院判決產生重大歧異,使總統可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的刑事資料,將造成高院所憂心之「行政權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結果。 對於北院判決指檢方舉證不足,張介欽強調,高院判決載明,黃世銘「係因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洩漏、交付上開偵查中取得秘密及通訊監察取得應秘密之資料」,已明確指出馬教唆洩密犯行。 張介欽說,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合法監聽資料不得流於政治用途,無罪判決卻認可馬得挪移監聽資料至刑案法定用途之外,等於敲開監聽資料可供政治利用之大門,也牴觸「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原則,瓦解通保法的人權防衛底線。 張介欽認為,馬於案件審理過程中,發表諸多「羅織構陷」、「入人於罪」等言論,干擾法院審理,已有不當。本案的無罪判決結果,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憲政秩序的影響不言而喻,北檢將提起上訴。
超連結 NEWS.LTN.COM.TW

馬洩密案無罪 北檢轟「憲政門戶洞開」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昨判馬無罪,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昨晚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斷不容法治彎折扭曲,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的分水嶺,將依法提起上訴,力挽憲政法治莫使傾頹。高院曾認定「院際調解權」不適用
留言
  • James Fan
    法官的退場機制很重要,這種不知恥只知黨國的法官 要我們養一輩子?你們願意?